文/ 秦里
在美国曾经看到一个计算机软件,叫做俄勒冈小路,是个关于探险的游戏。实际上,历史上的确存在一条这样的土路,从北部的蒙大那州开始,一直到俄勒冈州境内,长两千英里,主要在山野与森林之间穿行,被称为俄勒冈小路(The
Oregon Trail)。
在十九世纪中期,美国国内曾有一次大规模的移民活动,人群从东部向西北的俄勒冈州进发,以生命为代价,去未知的领域,寻找新的土地和就业机会。三十年内,共有三十万移民走过这条路,那些最终走到终点的人,每人在俄勒冈分到了640英亩土地。这些探险者定居下来,成为俄勒冈州早期的固定人口。
一条小路,就这样引导人们进入了一种全新的生活,也使一片不被人知的土地,得见了天日。
现在,进入俄勒冈的高速公路,四通八达,非常方便,再也不用去走当年的那条土路了。奇怪的是,每次当我去俄勒冈的时候,即使是在宽敞的公路上驾车,心里也总有一种走在小路上的感觉。绵长起伏的卡斯克德山系,似乎将现代的种种喧闹都拦在外面,留给俄勒冈的,只是森林,绿野,瀑布,海滩,以它们最自然的风貌,在车窗外一一出现。纯净的色彩,以及风中清爽的气息,总让我怀疑这里刚刚雨过天晴,而且是被一场倾盆大雨彻头彻尾地洗过,天地间的一切,才会如此开朗,新鲜。
触目是树,甚至州内所有的汽车牌照上,都要画一棵树,作为俄勒冈的标志。这个州一半以上的土地是森林,多为冷杉和松柏,四季常青。到了冬天,大大小小的圣诞树农场便忙碌起来,剪枝,伐树,装进网袋,运往各地,最终摆到各家各户的壁炉前,在节日的欢天喜地中,散发着树木所独有的香气。一个日本人告诉我,最有名的一棵俄勒冈圣诞树,硕大无比,装饰着无数的彩灯与绸带,竖立在东京最繁华的街头。那时候正是日元坚挺的时期,日本人大量出国旅游,渐渐讨厌了纽约的高楼与加州的热闹。这时一部连续剧“俄勒冈之爱”在电视台播出,里面的青山绿树,对日本人是一种全新的吸引,于是很多人打听去俄勒冈旅游的情况,于是便有这一棵大树,飘扬过海,传递着来自俄勒冈的问候。
是不是因为听说了这件事,促使我第一次去俄勒冈,现在已经记不清了。不过这件事让我对俄勒冈开始好奇,倒是真的。在美国的太平洋沿岸,南部有加利福尼亚州,响彻着迪斯尼与好莱坞喧天的锣鼓;北部是华盛顿州,因为微软与波音公司的发展而大出风头。俄勒冈就夹在这两州之间,很少看到那种钢筋水泥与玻璃纠结而成的复杂建筑,甚至没有多少高楼大厦,更多的是农庄或渔村的木房,稀稀疏疏地分布。在木房的旁边,有无边无际的森林,覆盖着宽厚的绿色大地;或是潮来潮往的海水,不停冲刷着礁石嶙峋的岸堤。
这种毫不招摇的地方,反倒让我非常想去。人的本性,似乎注定要经过车水马龙的现代化轮回,然后重返自然,寻找和谐与平静。有很多的好莱坞影星,厌倦了灯红酒绿,便来到俄勒冈的山间,在松林环绕中建起木屋,作为他们常年度假的所在。也有很多疲惫的百万富翁,在俄勒冈空旷的海边,盖一栋小别墅,修身养性。静悄悄的俄勒冈,吸引的是寻求安静的人。在森林的荫翳中,不时能看到支起的帐篷和露营车;在傍晚的海滩上,也有稀疏的游客,于涛声里踟蹰独行,耐心地等着夕阳的下落。
所以,每次别人问起我对俄勒冈的感觉,总是会不由地想到那条古老的俄勒冈小路。当然不是指原本意义上的通道,而是指游览俄勒冈,就仿佛是清晨在一条林间小路上行走,四周的景色是如此平和,而我内心的风光,又是如此的悠悠。
俄勒冈海岸
在美国,俄勒冈海岸(Oregon Coast)是一道非常有名的风景。它的岸边,不是常见的细沙连绵,而是直上直下的悬崖峭壁。海水就在崖底翻腾扑跃,一次又一次,翻江倒海而来,又忽啦啦化作万千泡沫散去,前赴后继,与礁石做着永不停息的争斗。
这种礁石与海的交错,是俄勒冈海岸最大的特点。黑色的石划着浪的泡沫,石与水的对比,黑与白的鲜明,使原本一览无余的湛蓝水面,多了一些变化,变得更加“上像”。有时候,海水看起来是温和的,而黑色的礁岸则凶险无比,远远延伸到海的深处,将本来欢舞成一线的波涛,无情剪断。更多的时候,礁石其实是脆弱的,石壁会断裂成大大小小的碎块,从岸边一直铺进海里,涨潮时化作汪洋一片,退潮后才水落石出。夕阳中的加能海滩(Cannon
Beach),就是因为有一块块礁石的剪影,成为俄勒冈海岸线的招牌。傍晚的霞光,将那些遗落在水中央的巨大石块,化身为古堡,石笋,或是鱼鳍,静静伫立,仿佛依然回首于千百年前,与陆地相连的日子。
另一个著名的画面,在俄勒冈的林肯城(Lincoln
City)附近。那里有一座灯塔,点缀着山海的交汇之处。除了鲜红的塔顶与洁白的塔身,让人印象极深的,还有海边的空旷。放眼望过去,面前是无边无际的汪洋,蒸腾着似有似无的氤氲水气;背后是温和起伏的山岭,绿草如茵且覆盖着无尽的树木;旁观左右,天地间这一幅绝美的画面,此时此刻,原来可以只属于你一个人,和几只鸣叫着的海鸥。
这种空旷,使人的脑中心底,好像也随之空旷起来。站在岸边,往日的那些深刻与复杂,似乎不重要了,取而代之的,是去欣赏生活中各种简单的快乐。在海边的小镇上,可以租到一种特制的三轮车,骑的时候,人要仰倒在车上,卧看浮云,当然也可以象浮云般随心所欲,走走停停,或是横冲直撞,都不会有人在意。还可以在海边放风筝,捡贝壳,特别是捡那种圆形的“Sand
Dollar”。淡灰色,样子扁平如小饼,直径有八,九厘米,中心处是黑斑点,能拼出完整的海星图案。据当地的人说,捡到了Sand
Dollar,会得到好运气。
我曾经沿着美国的太平洋海岸,到过最南部的圣地亚哥(San
Diego)海滨。那里终年阳光充足,大海被晒得懒洋洋的,平绸一样光滑的水面,舒缓的波,是蓝绸上轻微的褶皱。我也曾到过极北部的拉普什(La
Push)海滩,看灰色的海水恶浪滔天,将数不清的白色朽木冲向岸边,凄凉如沉船的碎片。与这两处相比,俄勒冈的海水,似乎并没有一个异常鲜明的特征。有时它是浪漫的,当波涛慢慢涌上来,又依依不舍地退去,轻柔的水迹,分明是朱自清笔下“少妇拖曳的裙幅”。有时它又是激动的,浪头会象小山般砸过来,让我亲眼见到一个游客,因为来不及奔跑,被海水兜头盖脸地罩住,然后狠狠地掀翻在地。
这样的海水不适合游泳,水太凉,浪也太大,偶尔只有几个勇敢的年轻人,穿黑色防水衣,怀抱滑板,敢于向涛头浪底猛扑过去。也许是因为礁石海岸的阻隔,使人不容易一下子亲近到海,所以站在俄勒冈的岸边,即使大海触手可及,也总能感到一种不远不近的距离,海水仿佛永远都是自顾自地流着,根本不在意人类的存在。
所以,在我看来,游览俄勒冈海岸,最好的方式便是旁观。著名的101高速公路,就在海边盘旋弯转,沿路从北向南,可以看尽400英里俄勒冈的海岸线,一路上要经过50多个海滨公园或海景观赏处。通过几段松林密匝的区域,绕过几个不经意的转弯,面前突然开阔起来,俄勒冈的大海,以及曲曲折折的礁石海岸,一下子在你面前完全展开。我喜欢在这样的公路上疾驰,不停掠过海的身影,动心的时候,随便找个地方停下来,摇下车窗,看海,换一种心情,然后接着上路。
当然,如果不满足于公路上的浮光掠影,就索性找一处面对大海的旅店住下。沿岸一路都有小镇,规模不是很大,零星的人家,住在木头的小楼里,清静而与世隔绝的样子,有时甚至会显出一两分破败之气。记得我曾住过一家小店,房间不是很大,家具不是很新,可是拉开窗帘,扑面是浩瀚的海的气息,伴随着不绝于耳的涛声阵阵。小店叫做“老水手之巢”,现在想想,真是非常合适的名字。
波特兰城:玫瑰之约
在俄勒冈,大多数时间,感到的都是一种青绿的色调,而波特兰(Portland)的玫瑰,则为这片青绿,刷上了一笔温柔浪漫的暖色。虽说那里的玫瑰园不是很大,但波特兰人对玫瑰的热爱,却让我印象很深。
波特兰是俄勒冈州最大的城市。每年六月玫瑰花开,城里会有一系列庆祝活动,如花车游行,玫瑰小姐评选,爵士乐队与布鲁斯乐队的演奏,等等,总称为“玫瑰节(The
Rose Festival)”。最吸引人的,当然是去玫瑰园,观赏成百上千朵盛开的玫瑰。
最早听说波特兰的市花是玫瑰,觉得有点古怪。因为象玫瑰这么雍容整齐的花,往往让人想到欧洲,特别是英国法国,那种历史悠久而园艺发达的地方。据说拿破仑的王后约瑟芬,收集了当时所有的250种玫瑰,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座玫瑰花园。而英国的一些贵族庄园,经过世代栽培,也形成了很大规模的玫瑰园。两国历史上因为玫瑰的纷争,就有不少。
波特兰城并不大,建城的时间也不长,不要说在欧洲,就是在年轻的美国,也是一个非常年轻的新兴城市,种植玫瑰的历史与工艺,当然不可能与那些著名的花园相提并论。可是波特兰人偏偏选择了玫瑰,因为这里的气候凉爽湿润,适合玫瑰生长,而且因为玫瑰的美丽,确实没有人可以抗拒。
可以说,在波特兰,只要种花的地方,就可以看到玫瑰。寻常百姓人家,院子里总会有一两株,也许不是什么太珍贵的品种,可是一样开得鲜艳生动。城里当然有专门的玫瑰园,种了几百种不同的玫瑰,只要从一道弯弯的,悬着花蕾的门中走进去,便是一个活色生香的世界。不要说里面的花,单是园中那些缠绕着花枝的灯柱,半埋在花间的长椅,就足够制造出很多的浪漫,在空气里弥漫,又在人的心底充盈。
玫瑰当然是世界上最美的花。据说公认的,形容玫瑰最好的诗句,便是:玫瑰是玫瑰是玫瑰是玫瑰......(A
rose is a rose is a rose...),还没有人能够想出一个合适的词,集中美丽,浪漫,优雅,高贵,热情,神秘等所有玫瑰的特质,所以只好循环使用它的名字。记得“罗马假日”中的明星奥德丽赫本(Audrey
Herpen),曾拍过一套纪录片,专门介绍世界上的花园。她在荷兰的郁金香中出现,又在乡间的野花丛里漫步,最动人的时候,便是在玫瑰园里,被无数粉红色的花朵所簇拥。
以前对玫瑰的印象,大多来自花店里长柄的红色花蕾。特别是情人节,大街小巷都有怀抱玫瑰,满脸幸福的人。据说男的最喜欢红玫瑰,所以红色品种,如“林肯先生”,“红衣主教”,往往以男士命名。感觉中,在美国,红玫瑰好像已经越来越具有商业气息了,而代表纯洁的白玫瑰,似乎又只是新娘的专用品。不过,从欧洲那些关于花园的图片来看,白玫瑰其实很适合庭院,许多玫瑰园中都开出了白色的一角,专门种白玫瑰,再配上几只老旧的石瓶石盆,便有一种高古之姿。
一个非常有名的白色品种,“互德雪山(Mt Hood)”,与俄勒冈州直接有关。互德雪山就在波特兰的东边,平地拔起一座海拔一万多英尺的休眠火山,终年覆盖着积雪。从波特兰去雪山,用不了多长时间,可是却仿佛跨越了两个不同的世界,从都市的热闹一下子跌进自然的寂静,广告上的说法,静得让你怀疑自己的耳朵。从波特兰,经互德山,再到哥伦比亚河谷(Portland-Mt
Hood-Columbia River Gorge Scenic Loop),是俄勒冈一条非常有名的旅游路线,沿途可以看到这个州“最大的城,最高的山,最重要的河”。
以互德雪山命名的玫瑰,果真冰清玉洁,就象雪的颜色。几十片白色花瓣,层层叠叠地包卷,似有一种雾的朦胧,如同浮云遮望时,远山的神秘风情。我觉得,这个品种一定是波特兰当地的人培养的,而且培养它的人,一定遥望过那座寂寞的山,然后将自己对山的好奇与想象,统统倾注到白色的花里。
另一个我喜欢的种类,是攀缘玫瑰(rambling rose),有时也翻译成野玫瑰。花小而且瓣少,单看并怎么不出色,可是枝繁叶茂,每一丛都有大片的花,沿着支架攀沿曲折,组成花墙,花柱,花门。它们注定是玫瑰园中的背景,陪衬那些珍贵的品种,也装饰了看花人的心情。记得有一篇游记中提到,花园里最美的景色,其实是看花人的笑容。走在俄勒冈的玫瑰园中,果真有这种感觉,特别是那天还有一对新人在园中照相,洁白的婚纱与笔挺的燕尾服,配合着花的温情,远处波特兰城中的几座高楼,于绿树花影之间,看得隐隐约约。
六月的新娘是快乐的,花是快乐的;六月的旅行,目睹别人的快乐,更是非常快乐的事情。
营地故事
在俄勒冈的树林里宿营,可以说是了解俄勒冈最好的的方式。那里有大大小小几十个森林公园,几乎每个都有专门的营地,有的地方还有蒙古包似的简易木屋,出租给游人使用。
提起宿营,那一顶老帐篷,跟着我们已经有四五年了。刚到美国时想去旅游,又住不起店,就跑去买了一个便宜的帐篷,同时还买了睡袋,一起扔进后车厢里,便开始了我们在美国的第一次远行。那帐篷和睡袋一直用到现在,只是经过野外的风风雨雨,如今已经老旧了许多。
在美国和加拿大,宿营其实很方便。不光是在俄勒冈,每个州都有不少营地,可以提供厕所,淋浴,垃圾箱,野餐桌等基本的公共设施。不过,营地的自然条件不同,设施的质量也差距很大,最简陋的地方,听说只有简易厕所,根本谈不上其他。这种营地我没有见过,印象中比较差的一次,离多伦多不远,设施倒是很齐全,只是营区设在光秃秃的平地上,布满碎石,睡起来很硌人。那天傍晚刮起大风,四周由于没有任何树的阻挡,帐篷被吹得摇摇晃晃。薄薄的尼龙绸,在风中簌簌挣扎抖动,看着就让人身上发冷。
好在那个营区还比较安静。虽然一眼望去,平地上密密麻麻扎了几十顶帐篷,可是因为景色单调,天气又不好,大家早早便钻进帐篷里睡了。最为吵闹的一次,是在蒙大那州的一个农场附近,营区离高速公路不远,一夜都听得汽车的轰鸣。到黎明时好不容易朦胧睡去,农场的驴们突然大叫起来,抑扬顿挫,一声声高昂有力,直到把我从帐篷里叫出来为止。
驴叫虽然不动听,毕竟没什么危险,自认倒霉也就算了。倒是在黄石公园(Yellow
Stone NP),一头野牛(buffalo)在帐篷附近徘徊,身高体壮,浑身披挂长毛,看起来实在吓人。公园里到处都贴着告事,说是不要离野牛太近,怕它发怒用角顶人。还好,那只牛那天好像没有发怒的意思,只是旁若无人地吃草,然后垂着头慢慢走开,对帐篷与人,丝毫不感兴趣。
事后和朋友说起这次经历,谁知和他们相比,简直算不了什么,原来他们在优山美地(Yosamite
NP)宿营的时候,遇到了熊。顿时让我肃然起敬。要知道,美国和加拿大的一些地方,有很多野熊,宿营必须遵守防熊规定,食物不能留在餐桌上,垃圾必须倒进箱里,等等。据朋友说,那天不知是什么原因,反正黑夜里,熊来了,就呆在他们的帐篷外面,怦怦怦拍打垃圾箱,半天没有弄开,只好悻悻离去。营地里的垃圾箱,是一种特殊的防熊设计,手握箱门时要反扣一下,才能打开。熊的粗笨到底不如人的机巧,这是朋友事后得出的结论,可问起他们当时的感觉,两口子说,那时候紧紧拥抱在一起,就准备说遗言了。
在俄勒冈的树林里宿营,绝对不会碰到如此凶险的事情。而且饿勒冈的营区,是我最喜欢的那种,掩映在绿树丛中,每户之间有树木阻挡,不会相互干扰。找个天气好的周末,找个安静的小湖,钓鱼,晒太阳,做烤肉,喝咖啡,从容自在地过一天。黄昏时退回自己的帐篷,生一堆篝火,围火夜话。高级一点的,躲进自己的营车里,接上营区中的电源,看电视。当夜晚来临,营区里变得一片安宁,偶尔是风过树叶的声响,或是似有似无的虫鸣。
看过一篇散文,说的是父子去野外宿营。夜里冻得睡不着觉,就坐在帐篷外面,拨弄篝火的灰烬。木炭在清冷的夜中发着微红的光,暗暗的温暖,让两个人都有些感动。记得我也曾被冻得睡不着,可是又没有勇气跑到帐篷外面,只好爬起来,穿上所有的衣服,又躺进睡袋,感觉无孔不入的寒气,从四面八方向自己包抄而来。还有一次,在俄勒冈的火山湖公园(Crater
Lake NP),突然天降大雨,整整下了一夜。躺在湿乎乎的睡袋里,无法可想,只好听认雨的暴烈,看风吹树摇,在帐篷上留下狂乱抖动的黑影。
对许多美国人来说,宿营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,只要有时间,他们就会驾着营车四处乱跑,或是背起帐篷到野外去。相对于现代家居的繁复,宿营是对简朴生活的回归。从盒子般拥挤的公寓里逃出来,仿佛又回到了结庐为巢的岁月。日子曾经如此缓和,不需要以分秒计算;又是如此宽松,尽可以一件事一件事慢慢做来,不需要在效率的压力下,同时展开无尽的头绪,让人手忙脚乱。
对我自己来说,宿营则是要满足心里时时出现的,逃避的愿望。当压力太大的时候,或是名利的纠纷让人不胜其烦,就会想到躲开。这样的躲避注定是暂时的,没有都市的喧闹,显不出野外的清净;终日沐风栉雨,想要的便是一个象样的家,和相关的种种舒适。
似乎越来越觉得,生活如同一块打磨过的钻石,同时存在着很多有趣的切面。营地生活,以及它所代表的自由与简单,便是这些侧面的一种。此时,当我回想俄勒冈的风景如画时,窗外的北京,正是一个雨后的春日,空中依然弥漫着水汽,居民区中的几棵树,湿淋淋的翠绿。这种绿的清新和日常的安宁,让我从俄勒冈的梦中醒过来。近在身边的美丽,和大洋彼岸俄勒冈的树林,原本有一种共通的东西,只是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。
(原载《旅行家》1999年第12期)